2018年10月12日,欧盟委员会颁布律例(EU)2018/1513,对欧盟REACH律例(EC)No1907/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、致基因突变、致生殖毒性(CMR)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有关配饰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度物质清单做出划定。凭据律例,这些物质将会增长到附录XVII第72条, 同时会新增附件XII,该条例将会在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限度领域:
1.服装或有关配饰;
2.在正;蚝侠砜稍じ械氖褂们疤嵯,与人体皮肤接触程杜纂衣物类似的衣物以表的纺织品(不蕴含“一次性纺织品”,即设计仅用于单次使用或在有限功夫内使用,且不筹算在后续使用时,用于一样或类似主张);
3.鞋类。
但不合用于以下产品:
1.仅由天然皮革,毛皮或皮革造成的服装,有关配件及鞋类,或服装、有关配件及鞋类部件;
2.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装璜附件;
3.二手的服装、有关配件,及除服装和鞋类以表的纺织品;
4.用于室内使用的地毯和长条地毯,能覆盖全数地板的地毯及纺织品地板覆盖物;
5.(EU) 2016/425管控领域内的幼我防护服,有关配件,除服装或鞋类以表的纺织品;
6.(EU) 2017/745管控领域内被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服装、有关附件,除服装或鞋类以表的纺织品。
强造执行的日期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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